政府獎勵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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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獎勵會展活動辦法

以會議、展覽或活動期間在高雄市舉辦二日以上活動,並符合要件條件者,於活動舉辦日前三個月可根據「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實施辦法」申請獎勵補助,至每年補助款項用罄為止。
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實施辦法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實施辦法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申請獎勵流程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申請獎勵流程
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實施辦法:

申請資格:

  • 法人、大學、專科學校、學術研究機構或人民團體
  • 在高雄舉辦2日以上的會議、展覽或活動

獎勵金額:

  • 申請類型為國際會議、國際學術研討會、國際展覽,獎勵金額為新台幣10萬~80萬。
  • 申請類型為國際活動、全國活動、展覽活動、企業活動,獎勵金額為新台幣5萬~30萬。

高雄市獎勵會議展覽活動申請獎勵流程:

  1. 申請文件:申請書、計畫書、經費預算表及說明、經主管機關核可設立之證明文件。
  2. 會展活動前"1個月~3個月","郵寄或親送" 經濟發展局招商處。
  3. 初審+線上簡報審查會,審核通過,發給獎勵核准函;審核通過,函覆結果。
  4. 申請核銷文件(會展活動結束後):申請獎勵核准通知函、經費總收支結算表、參與名冊、支出原始憑證、成果報告書、領據正本、撥入帳戶之存摺影本。
  5. 審查符合原規劃內容。
  6. 核銷撥款。

聯絡窗口:

  • 經濟發展局招商處 曾小姐
  • 服務時間:08:00~12:00 / 13:30~17:00
  • 電話:07-3368-333 #2895
  • 信箱:mntzeng@kcg.gov.tw